十三、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放假前,各单位要结合布置寒假工作,进行防火、防盗、防中毒和交通、宿舍(住宅)用电、食品卫生、疾病预防等安全防范和遵纪守法教育,教育师生员工加强防范意识,保证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要注意对机密文件和贵重物品的清理和保管;将学生的贵重物品集中统一保管;要督促本单位师生员工在离开办公室、课室时务必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提醒外出探亲、旅游的师生员工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和现金等,并注意旅途安全,遵纪守法。学校各重要部门要安排人员日夜值班。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园治安保卫、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等工作。教职工要以身作则并教育子女严格遵守广州市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